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救助机制,及时有效帮扶学生,结合当前我校各级资助奖励项目总体实施情况,特设立日照职业技术学院特殊困难资助金资助项目。
第二条 特殊困难资助金主要用于解决因遇突发情况以及其他原因导致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生活费等问题。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学校资助奖励项目评审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特殊困难资助金工作并负责特殊困难资助金的审批与监督;学生工作处具体负责特殊困难资助金工作的组织协调、项目资金的统筹;二级学院资助奖励项目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特殊困难资助金的统筹规划和使用,申请学生的审核、认定、上报等。
第三章 申请办理程序
第四条 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资助学年已经取得学籍注册;
4.家庭经济困难。
第五条 办理程序
1.由学生提出申请,经二级学院资助奖励项目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报送学生工作处。
2.由学生工作处对二级学院交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报学校审批。审批通过后,计划财务处负责将资助资金拨付到学生账户。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六条 特殊困难资助金每生每次申请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5000元,由二级学院资助奖励项目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需求确定资助金额。
第七条 已实施的特殊困难资助金由学生工作处在当年或次年的相应二级学院校级资助资金分配额度中扣减。
第八条 各二级学院要做好申请学生的情况核实,保证整个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特殊困难资助金资助项目惠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