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急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2-09-30    来源:党委(学院)办公室     浏览次数:4378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全院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院党政管理机构、教辅与科研机构、教学机构、附属单位、驻校内合作企业,从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本预案适用于学院各部门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2.事故灾害事件。包括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安全交通事故,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热、油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等。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即突然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包括发生在学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自然灾害事件。包括气象、海洋、洪水、地质、森林、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5.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

6.考试泄密、违规事件。包括由教育系统组织的省级以上教育统一考试中,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

7.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划定。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Ⅳ级)。

二、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成立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应对学院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要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各部门要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

3.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抓苗头,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避免造成秩序失控和混乱。

4.系统联动,协同应对。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按照学院领导小组的要求,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部门系统联动,协同应对的处置工作格局。

5.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6.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领导、制度、组织、物质、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增强保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任总指挥,党委专职副书记和分管安全工作的副院长为常务副总指挥,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总指挥,各系部、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挥:冯新广 苏海勇

常务副总指挥:牟善德 邵长胜

挥: 厉建刚 董书超

张家瑜 丁立孝 李洪叶

员:王海峰 王均策 万基茹 郭庆志

卢兆丰 毛怀东 厉建欣

杨保国 王传玉 徐锡权

熊文生 牟盛勇

牟宗国 张永宾 万修亮 刘祥斌

徐连福 丁明军 安佰峰 王言涛

秦嗣明 李进霞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保卫处,由王海峰王传玉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人员自行调整到位,不再另行发文。

2.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突发公共事件的响应行动;研究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决定信息报送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标准、内容以及请求上级部门指示、援助等事项;决定对外公布、公开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发布;督查事发各系部、处室的处置工作,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总指挥指挥负责指挥学校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常务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靠前指挥和处置学校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的具体工作,副总指挥根据突发事件性质、特点和工作分工,协助总指挥、常务副总指挥负责分管领域的具体处置工作。

3.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工作情况,提出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领导小组;督导、检查各系部、处室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提出对有关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的意见。

4.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学院涉及安全稳定的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学院突发应急能力建设。各系部、处室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如有突发事件发生,分管领导和各职能部门要靠前指挥,妥善处置,确保校园稳定。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自身建设,完善规章制度,严格工作程序,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效率,努力成为维护学院稳定工作的指挥中心、管理主体和工作枢纽。

5.应急管理机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涉及安全稳定的应急处置预案。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修订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对出现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制定专项预案,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要加强日常应急管理工作,抓好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和预案的培训、演练工作,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要迅速启动预案,依法果断、妥善处置,全力把事态控制在校内,严防引发连锁反应。

6.强化属地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担负起维护学院稳定的责任,就师生关注的交通、饮食卫生等涉及到师生人身安全的问题,主动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拓宽工作渠道,完善体制机制,更好的将维护学院稳定纳入全市维护稳定的工作全局中来推进。要主动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通过探索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沟通机制,执法联动机制等,不断创新协调配合的工作形式,进一步增强维护学院稳定工作的整体合力。

7.落实分级负责。各系部、处室要加强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沟通,形成学院,二级学院,各班级三级工作联动机制。学院根据省委高校工委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规划并指导学院稳定工作。各系部、处室要对本单位稳定工作负总责。学院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健全维护稳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办公室要完善上下贯通的信息渠道,加强工作交流,提高事前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8.党政共同承担维护稳定责任。加强维护学院稳定工作的领导,各系部、处室负责人是本单位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一旦发生因业务范围内的原因引发影响学院稳定的重大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要从业务工作和政策层面在第一时间开展处置工作,迅速平息事态。

四、建立健全维护学院安全工作体制机制

1.政治稳定工作机制。防范和抵御有复杂国际背景的非政府组织、非法宗教势力、“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渗透破坏活动,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师生,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院教育教学全过程,坚持“研究无禁区、课堂有纪律”,严格课堂、讲台、论坛管理,加强研讨会、报告会、讲座和学生社团管理,不给错误观点和有害信息提供传播渠道:要加强校园网络建设与管理,主动占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阵地,使网络成为弘扬主旋律、开展思想教育的重要手段和平台。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对邪教的鉴别能力和抵御能力。坚持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加大校园巡查和收缴、清除反宣品力度。

2.法制安全教育工作机制。将法制安全教育列入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做到“计划、教材、师资、课时”四落实。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安全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利用多种途径和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文化活动。成立大学生心里健康教育中心,配备专兼职结合的心理咨询人员,化解心理压力,消除心理疾患。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明显提高。

3.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机制。各系部、处室要持续排查化解影响学院稳定的矛盾纠纷、安全隐患、不稳定问题,提高预知预防能力,做到发现的早,化解的了,控制的住,处理的好。要经常性排查与定期排查,重点排查与普通排查,互联网上排查和网下排查。内部排查与配合有关部门排查相结合,在重大节庆日,学院大型活动,重要敏感日期间及特殊时期实行专项排查。对问题和矛盾要逐件建立台账,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措施,及时把问题化解在基层。排查化解情况要定期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4.安全防范工作机制。领导小组要汇总分析学院稳定形势,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关注社会动态,分析校园舆情,了解师生诉求,梳理学院各领域中的问题。要找准问题可能出现在哪个领域、那个部门、哪个环节,有针对性的落实防范措施和工作力量。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分析,形成有数据、有情况、有研判、有对策的综合研判,开展对突出问题的跟踪、督导、检查、反馈工作。

5.安全信息工作机制。各系部、处室要建立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及时向学院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报送信息。要严格信息报送的时限要求,涉及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对社会涉校或学院自身出现的偶发事件,相关单位要第一时间做好校内引导,第一时间做好对外澄清,第一时间上报情况信息,坚决避免形成社会舆论热点,对学院稳定形成危害。要落实专人负责搜集报送日常稳定情况和动态,加强重大节庆日、重大政治活动、重要敏感日期间及特殊时期的信息报送工作。要进一步拓宽信息渠道,充分发挥学院基层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学生骨干的作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渠道畅通反应灵敏的信息网络。

6.督导检查机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采取重点督察、联合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经常性地对维护稳定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原则上实行半年通报、年度考核”,对学院维护稳定工作情况进行督察、通报各方面工作存在的问题,督促工作再落实;结合年终工作考核,对工作领域维护稳定的情况做出总结评价。对于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各系部、处室要牢固树立“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的观念,把安全稳定工作纳入文明校园、省、市高质量发展工作体系,把安全稳定工作列入重要工作和议事日程。要建章立制,保证维护安全各项工作常抓不懈。要逐级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自上而下地将工作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五、预防和预警信息

(一)预防预警信息

学院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定期对学院安全稳定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和研判,及时掌握深层次、内幕性、预警性信息,指导和督促做好各项防范措施,牢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密切注意和防范敌对势力的渗透和利用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一些矛盾和偶发问题进行炒作和煽动。对可能引起学生高度关注的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特别是对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或涉及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等容易激化学生情绪的问题,以及敏感期、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庆、重大文体活动以及发生各类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在落实安全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把握师生思想动态,加强教育引导,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个性问题向共性问题转化,局部问题向全局性问题转化,经济问题向政治问题转化,非对抗性矛盾向对抗性矛盾转化。

(二)信息报送制度

1.各系部、处室公共事件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

2.坚决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和请示制度,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和产生恶劣影响的政治事件信息,各相关系部、处室要及时报告学院突发公共领导小组办公室。

3.学院突发公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分析和研判各方面的情况,掌握发展态势。

六、应急响应

(一)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的处置

1.若事件已超出学院范围,在事态扩大、依靠学院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除按照Ⅳ--Ⅱ级事件响应程序外,学院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指导成立现场指挥部,迅速深入事件发生现场,靠前指挥,果断处置。

2.一旦学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学院相关系部、处室要立即派人劝阻,如劝阻无效,要继续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进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还要及时请公安部门到现场协助做好工作,防止学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发挥辅导员及助理辅导员队伍、学生会和社团以及学生党员干部骨干队伍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做好思想工作,做到院不漏专业、专业不漏班、班不漏人;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二)重大事件(Ⅱ级)的处置

若事件已严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生活秩序,除按照Ⅳ--Ⅲ级事件响应程序外,各系部、处室对在公共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要报请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严格门卫管理,防止学生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相关系部主要负责人、党总支副书记、辅导员、助理辅导员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面对面地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对涉及外教或留学生的事件,立即对外教和留学生采取保护措施。

(三)较大事件(Ⅲ级)的处置

事件爆发后,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除按照Ⅳ级事件相应程序外,事发的相关系部、处室应立即向学院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根据事件引发原因,通知与事件直接有关的负责人到场,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处理的问题,马上依法、及时、妥善的加以处理;对原因不详,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通过系部负责人、党总支副书记、辅导员和助理辅导员向学生做好解释工作,讲清道理,化解矛盾,使学生及时了解事实真相,尽快实现思想转变,理解和支持学院的决策和决定,与学院保持一致,并对聚集学生进行分割、疏导和疏散,恢复正常秩序。

(四)一般事件(Ⅳ级)的处置

要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监控、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加强校园巡查和监控,发现不稳定因素出现苗头时,及时报告,并进行紧急处理,发现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对张贴者应立即予以监控,确定其身份,分别情况予以处置。对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迅速清除,防止扩散。加强对重点人物的重点防控,防止其在敏感期滋事捣乱。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时,学生工作处、保卫处人员和相关系部负责人、党总支副书记、辅导员及助理辅导员立即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取证,消除引发突发事件的苗头和问题。

七、应急保障

1.预案保障

加强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掌握应急反应的主要内容、本人的位置、职责等,保证需要时能够快速到位、规范行动、有效处置。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根据演练曝露出的问题,对预案进一步完善。

2.队伍保障

不断加强维护学院稳定工作队伍规模,改善队伍结构,形成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思想工作、安全保卫和网络管理队伍,加强对应急力量的培训和管理,解决必要的装备和经费,使这支队伍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特别是要坚持德才兼备和专兼结合的原则,选好配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

3.技术保障

加强维护学院稳定快速反应体系的基础建设,推广和完善以校园110指挥中心为枢纽,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为师生提供全方位的求助、咨询和服务,提高校园整体防范水平,防止因治安事件引发影响稳定的事端。

4.物质保障

坚持平战结合,经常性的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人力、物力、财力准备。发生较大规模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后,要全力做好处置人员和事件参与师生的必需生活、医疗救助、通信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5.值班制度

要加强应急值守,保证信息畅通,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上报。各系部、处室要依照本预案,制定本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做好本部门的值班应急工作。保卫处要落实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

八、善后与恢复

在后期处置工作中的重点是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公共事件的实质问题,尽可能满足师生合理要求,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恢复校内的正常秩序。

1.属于国际、国内重大热点问题或有关国家、民族情感等敏感问题引发的政治性群体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加强正确的引导和交流,组织师生学习中央有关文件,开展法制教育,保护师生爱国热情和民族情感,抵制错误思潮,引导师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上来。

2.属于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造成意外事故及人员伤亡而引发的公共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对在事故中伤亡的师生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在学院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的协调下,积极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清理整治,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存在的交通、治安等隐患问题,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3.属于校内体制改革中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的公共事件,后期处置的工作重点是:及时帮助解决师生的问题和困难,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落实;对要求合理、一时难以解决的,要深入细致的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关心和安排好有困难的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

4.事件结束后,要认真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反弹。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反思引发事件产生的原因和问题,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并报学院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