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要点
2025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加强校内校外联动、治标治本并举,统筹两个校区安全稳定工作,聚焦消防、治安、交通等各领域,协同发力,从源头防范和遏制非正常死亡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守好守牢校园安全底线。
一、压实责任,守牢教育安全稳定底线
1.压实部门安全主体责任。根据《山东省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要求推动落实学校健全校系两级“三管三必须”和“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的负责同志对安全工作承担重要责任;其他负责同志对分管范围内的学校安全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制定部门党组织书记及其他班子成员安全工作职责清单,落实部门内部安全监管机构管末端安全和业务机构管前端安全协同治理体系,构建“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运行机制。(牵头单位:党委(学院)办公室 责任单位:学校各单位)
2.拧紧齐抓共管责任。坚持学校安全工作“一盘棋”, 发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谋划作用,明确各单位安全共性任务、重点事项、常规工作,聚焦教育、预防、管理,强化风险隐患研判分析,强化校系上下联动、左右协同,聚力攻坚,凝聚齐抓共管合力。(牵头单位:各业务职能部门 责任单位:学校各单位)
3.探索两校区安全保卫一体化管理。做好新校区安全保卫工作的规划,一体推进校园安全隐患信息汇聚、实时分析、智能预警,指挥调度、复盘评估,实现“校园安全监管一张网,预警一张图”,全面提升校园安全“精准智治”水平。(牵头单位:保卫处 配合单位:学校各单位)
二、健全机制,完善学校大安全体系建设
4.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和预案。完善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预案,各单位完善本部门安全管理制度和预案,形成校系两级部门安全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安全工作预案科学有效,达到隐患排查精准、风险管控有效,应急处置高效的安全管理要求。(牵头单位:保卫处 责任单位:学校各单位)
5.完善学校风险隐患管控机制。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常态化自查督查机制,牢牢抓住关键时期、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切实加强安全防范,落实校级、处室系部、主要负责人风险隐患管控第一责任人责任,结合“双月督查点评”机制,强化对重点部位和关键领域开展集中整治。规范消防安全检查日、国家安全主题宣传、消防安全月、安全生产月等各类安全主题活动的组织开展,做到提前筹备,科学规划,规范组织,效果显著,有效推进学校安全工作。(牵头单位:保卫处 配合单位:学校各单位)
三、突出重点,开展重点领域隐患专项治理
6.推进智慧安防建设。发挥好“校园天眼”工程作用,强化人脸和车辆识别、流量统计、智能跟踪、风险预警在视频监控中的应用,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推进“校园天眼”提质升级,实现从被动防御向主动防控转变。加快推动视频监控、消防控制、车辆管理、出入管理、楼宇管理、餐饮卫生等安全防范子系统整合,实现各单位信息联通、预警联动、风险联控、问题联治。(牵头单位:保卫处 责任单位:学校各单位)
7.实施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开展火灾隐患精准排查整治,全面分析本单位最不放心部位、最薄弱环节、最突出问题,研判风险,提出针对性防范措施。紧盯宿舍、食堂、实验实训室、报告厅等重点部位,聚焦违规用电用火、充电宝过充、电动自行车管理、线路老化损坏等突出问题,强化常态化防火巡查和集中整治。深化“生命通道”专项治理,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问题隐患,坚决清理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拆除校内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的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防盗网等障碍物,遏制较大以上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牵头单位:保卫处 责任单位:学校各单位)
8.实施涉校涉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加强学校内部交通安全管理,规划设计校内交通,研究人车分隔措施,在食堂、宿舍、教学楼等主要功能区周边设置物理隔离设施。对教职工车辆、服务保障车辆、外来车辆分类管理,细化通行权限。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禁止无牌、改装车辆进入校园。加大对违规交通行为惩戒力度,规范“黑名单”制度,采取限制或禁止车辆进出校园措施。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设置道路安全设施和交通标志标线,根据学校上放学高峰时段状况,组织志愿者在上放学时间进行交通指引。(牵头单位:保卫处 责任单位:学校各单位)
9.实施校园周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继续提升巩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成果,提升精准发现和识别风险能力,落实及时报告、定期报告制度,明确发现报告责任主体,重大风险隐患第一时间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科学划定学校周边安全区域,强化日常治安巡逻防控,构建学校与相关部门、单位协同共管机制。(牵头单位:保卫处 责任单位:学校各单位)
10.实施学生非正常死亡防范治理行动。严格落实联防联控机制,持续将负有教育管理责任的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纳入部门绩效考核,完善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学生工作处(武装部)、保卫处、总务处等部门分兵把守的协同联动机制,明确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心理健康、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系部(班级)等各岗位工作职责,加大对涉学生非正常死亡等行为信息的监测预警、干预处置,形成预防管控的有效合力。精准开展预防溺水工作,继续开展“同心防溺水”专项行动,进行针对性警示教育和提醒。(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武装部)、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总务处、保卫处、学校各系部)
11.强化学生欺凌防范综合治理成果。继续将学生欺凌防范综合治理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应急处置、线索排查、重点部位巡逻、重点学生矫治、定期教育培训等制度。探索健全学生欺凌事件认定、复查、复核机制,完善复盘总结机制。开展各系部交叉检查,对重大学生欺凌事件进行通报,每学期完成一轮学生矛盾纠纷排查,分类落实化解稳控措施,杜绝校园暴力伤害事件发生。(牵头单位:学生工作处(武装部)、保卫处 责任单位:学校各系部)
12.实施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活动。落实《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反校园诈骗”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部门联动常态化开展反校园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将反诈警示教育纳入学校日常教育内容,加大学校反诈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普及反诈知识,增强师生防范意识,帮助学生增强金融、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和对诈骗信息的甄别、抵制能力,对受骗或参与涉诈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健全发案即补课制度,确保“发案一起、警示一片”,推动反诈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有效减少涉学校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生。(牵头单位:保卫处 配合单位:宣传统战部、学生工作处(武装部)、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公共教学部、学校各系部)
13.实施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各职能部门配合优化隐患排查方式,采取部门普查、校级检查等方式将排查治理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对标对表整治重点问题隐患。深刻汲取相关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持续抓好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实验室、煤气燃气设施、供电设施、特种设备、储藏室、危险品仓库、实习实训基地等关键部位排查整改,聚焦校门口安全管理、电动自行车管理开展集中整治,定期摸排涉校涉生矛盾风险,持续推进隐患动态清零。持续开展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树牢“隐患即事故”理念,根据隐患类型和整改周期,落实挂账销号措施。对自查未能发现、经检查发现的隐患,历次检查屡禁不止、屡整不改的隐患,进行重点督查督办,确保隐患早发现、早排查、早解决。(牵头单位:保卫处 责任单位:学校各单位)
14.实施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行动。各有关单位继续完善实验实训分级分类和危险源管控分级管理体系,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对实验(实训)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实习安全管理,完善机制明确责任,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全面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聚焦学校内电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以及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特种设备安全,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做到 “一台一档”。严格履行电气焊作业审批手续,按照不审批不作业、无证不作业等要求,做到规范依规操作。压实各使用单位责任,制定和完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提高特种设备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加强校舍安全巡查,确保学校的公共场所、建筑物以及设施设备、教学用品等符合安全和环保标准,加强食品卫生管理,严格食材采购、存储、加工、留样、售卖全过程监管,认真落实食堂从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专题培训,保证从业人员按照工作规范操作。(牵头单位: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总务处 责任单位:学校各单位)
四、规范管理,厚植高水平校园安全稳定根基
15.强化安全工作能力培训。完善校-系两级消防志愿者队伍,明确工作职责,进行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在隐患排查、教育宣传、初期火灾扑灭等各方面作用,加强对各单位管理者、核心岗位、师生志愿者分层、分级、分领域安全轮训,组织各单位负责消防、基建工程、实验室、实习实训等工作人员轮训。各单位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明确末端应急处置职责,全面落实监督检查、督促指导责任,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让各单位敢担当、抓落实的安全工作人员有平台、有盼头,扭转“决策多失误多、 干事多出错多、不干事不出事”的逆向惩戒现象。(牵头单位:保卫处 配合单位:学校各单位)
16.创新开展安全主题宣传教育。联合开展国家安全教育进校园活动和“师生同上一堂国家安全教育课”活动,组织参加国家安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以赛促学、以赛促效,激发青少年爱国主义热情。全面落实开学“安全第一课”制度,强化以案示警和互动体验。在新生军训中增加消防安全、疏散逃生等内容,培养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持续推进反邪教、反恐怖、防诈骗、防欺凌、防溺水等专题教育,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节点教育活动。(牵头单位:保卫处 配合单位: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学生工作处(武装部)、公共教学部、学校各系部)
17.健全完善学校应急处置机制。继续完善重大涉校涉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制和处置流程,提升响应速度、处置水平,确保安全可控。对学校安保力量及教职工开展常态化安全培训,重点训练在突发冲撞、侵害中的处置能力,科学构建应急演练场景,以确保学生第一时间逃生为目的,开展校园安全教育并组织应急演练,最大可能降低暴力袭击事件下的伤亡情况,提升逃生疏散和避险自救能力。(牵头单位:保卫处 责任单位:学校各单位)
18.强化消防实战型应急演练。组织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教育,以扑灭初起火灾、疏散逃生为重点,面向学校全体师生,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做到学工人员亲自上,在校学生全覆盖,高层学生公寓全参加。(牵头单位:保卫处 责任单位:学校各单位)
19.健全事件复盘推演机制。强化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等重大安全事故的复盘工作,全面核查学校教育教学、心理健康、家校协同、特异体质、安全管理及安全防范等方面职责落实情况以及应急处置、舆情应对、信息报送情况,提出整改对策建议。(牵头单位:党委(学院)办公室 配合单位: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学生工作处(武装部)、保卫处、学校各系部)
20.强化校园警务室建设落实校园安全司法先议机制。按照《驻鲁高校警务室规范化建设与运行的指导意见》完善警务室设置、职责任务、运行机制。加强警校配合,完善健全警情联合检查、防范宣传、快速反应、联动处置、辐射周边和智慧警务等工作机制。开展警民恳谈会、开门谏警,广泛征集师生员工对警务工作的意见建议,筑牢和谐警民关系的根基。积极发挥司法先议机制作用,主动邀请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提前介入学生欺凌和矛盾纠纷处置,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推动与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学生伤害案例判例通报共享制度,分析研判典型经验做法,坚持正确底线,妥善解决“校闹”问题。对于无理取闹、甚至造谣生事的“校闹”行为,立即向公安部门报告,依法严厉打击。(牵头单位:保卫处 配合单位:学校各单位)